一、招聘单位简介
山东科技职业学院是省属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院校,是国家示范性高职院校、国家优质高职院校,2019年入选国家“双高计划”A档专业群建设单位,是教育部组织认定的全国职业院校“教学管理50强”“学生管理50强”,是国家级职业教育“双师型”教师培训基地,办学质量考核位居省属高职院校前列。
学校拥有全日制在校生21000余人。对接制造强国战略、黄河国家战略,聚焦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先行区和山东先进制造业强省建设,开设纺织服装、机电工程、机械制造、汽车工程、信息工程、生物化工、建筑工程、经济管理、艺术传媒等10个专业群58个专业,拥有服装设计与工艺国家“双高计划”A档专业群、智能制造、新一代信息技术等4个省高水平专业群,制造类专业占65.5%。建有 “3+2”专本对口贯通分段培养专业4个,省级以上优质专业占70.6%。
学院坚持人才强校战略,实施高端人才引育工程,打造高水平教师队伍,推动学院高质量发展和职业技术大学创建。近年来,学院持续引进急需紧缺优秀人才,师资队伍结构和水平有了明显改善。专任教师中“双师型”教师占90.17%,硕士以上学位教师占80.3%,有博士学位教师33人。拥有国家教师教学创新团队1个和省高校黄大年式教师团队等省级团队13个;建有教育部技能大师工作室1个、省技艺技能传承创新平台、职教名师工作室10余个;拥有全国技术能手3人、山东省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省级教学名师、省技术技能大师、省级首席技师、山东省技术能手等40余人。近五年教师在省级以上职业院校技能大赛教学能力比赛和青教赛中获奖28项,其中一等奖8项。承担教育部“职教国培”示范项目1项,入选教育部首批全国职业院校“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典型案例和教育部职业教育教师队伍建设典型工作案例,人才效应逐渐显现。
二、招聘岗位和人数
根据中共山东省委组织部、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2023年度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鲁人社发〔2022〕23号)有关要求,结合推动学院高质量发展、创建职业技术大学对高层次人才的需求,山东科技职业学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急需紧缺优秀人才111名,其中:正高级专业技术岗位3人,副高级专业技术岗位24人,中级专业技术岗位53人,初级专业技术岗位31人。
具体岗位详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附件1)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
4.应聘初级岗位的,年龄须在40周岁以下(1982年8月3日后出生),其中,应聘初级辅导员岗位的,年龄须在30周岁以下(1992年8月3日后出生);应聘中级岗位的,年龄须在45周岁以下(1977年8月3日以后出生),应聘高级岗位的,年龄须在50周岁以下(1972年8月3日以后出生)。
5.符合山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其他相关规定和条件。
(二)岗位条件
具体岗位及条件要求,详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附件1)。
(三)其他条件
1.现役军人,在读的非2023年毕业生,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应聘。应聘人员不得报考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规定情形的岗位。
2.2023年毕业的国(境)内高校毕业生和2023年毕业的国(境)外留学回国人员应聘初级岗位和中级岗位(不含博士研究生岗位)的,须于2023年8月3日前按时毕业并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应聘中级岗位(博士研究生岗位)的,须于2023年12月31日前按时毕业并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
3.海外留学人员应聘的,须提供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对暂未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的海归留学人员,可采取“承诺+容缺”方式,允许先行参加考试,在考察时补交《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未按时补交者取消考察资格。
4.高级技工学校(技师学院)全日制毕业生,毕业时取得高级工、预备技师(含技师)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的,可分别按照全日制高职(大专)、本科学历应聘符合条件的岗位。
5.招聘岗位对工作经历有明确要求的,应聘人员需提供相应的工作经历证明材料。高校毕业生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作为工作经历。工作经历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工作年限计算截至2023年8月3日。
6.招聘岗位对任职主要学生干部有要求的,应聘人员需提供任职主要学生干部证明。“主要学生干部”包括:①班长、团支书、副班长、副团支书;②院系学生会(或研究生会)主席、副主席、秘书长、副秘书长、部长、副部长;③校学生会(或研究生会)主席、副主席、秘书长、副秘书长、部长、副部长;④学生党支部书记、副书记。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信息
通过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http://hrss.shandong.gov.cn)、山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网站(http://gxt.shandong.gov.cn/)和山东科技职业学院网站(www.sdvcst.edu.cn/)面向社会发布招聘信息。
(二)网上报名与资格审查
1.网上报名
(1)中初级岗位(不含博士研究生岗位)报名
报名时间:2023年8月3日9:00至8月7日17:00。
查询时间:2023年8月3日9:00至8月8日17:00。
咨询时间: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30。
报名方式:应聘人员登录山东科技职业学院官方网站https://www.sdvcst.edu.cn/点击“山东科技职业学院2023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系统”浮动飘窗进入报名系统,按要求如实填写、提交个人信息和报名资料,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兼报者取消应聘资格。报名人员资格初审前可修改报名信息,后一次自动替换前一次信息。初审通过,报名信息不能更改。在规定的报名时间截止后,尚未初审或者初审未通过的,不能再改报其他岗位,不能再修改、补充报名信息。报名人员的姓名、身份证号码等个人信息必须真实一致。有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等行为的,查实后取消报名资格。应聘人员提供的相关材料信息如有不实,一经发现取消其资格。报名人员在应聘期间的表现,将作为公开招聘考察的重要内容之一。
中初级岗位(不含博士研究生岗位)应聘人员,除在线填报报名信息外,还须按照岗位要求,将相关报名材料按照次序和格式要求,合成为1个PDF文件,上传到报名系统中,上传材料不全或格式不规范者视为不合格。材料的命名格式为:应聘岗位+姓名。报名材料详见附件4报名材料说明。
根据报名资格初审情况,最终报名应聘人数与计划聘用人数相比达不到规定开考比例的招聘岗位,计划招聘1人的,取消招聘岗位;计划招聘2人(含)以上的,按规定的开考比例相应核减招聘人数。本次招聘,取消招聘计划岗位的应聘人员,不可改报其他岗位。取消或核减招聘计划的情况,在山东科技职业学院官网予以公布。
(2)博士研究生及高级岗位报名
面向博士研究生及高级专业技术人员招聘的岗位为长期招聘岗位,自本简章发布之日起即可报名,本简章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后,学校将根据岗位报名情况,不定期启动面试、考察、体检程序,岗位招满即止,未招满的岗位报名有效期至2023年12月31日。
报名方式:应聘人员通过电子邮件方式报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应聘人员须将报名材料按照次序和格式要求打包为1个压缩包,发送至报名指定邮箱sdkjzyxyrsc@163.com,电子邮件的主题词格式为:应聘岗位名称+姓名+专业+联系方式(如:教师3+张三+机械电子工程+138xxxxxxxx),单份材料的命名格式均为:应聘岗位+姓名+材料名称(如:教师3+张三+报名登记表)。
报名材料包括:
1.报名登记表(附件2,PDF格式);
2.应聘人员基本信息一览表(附件3,excel格式);
3.其他材料:(附件4,合成为1个PDF文件)。
2.单位初审
(1)中初级岗位(不含博士研究生岗位)初审
初审时间:2023年8月3日9:00至8月8日17:00。
山东科技职业学院指定专人负责资格初审工作(节假日不休息),及时查看网上报名情况,认真进行资格审查,确认初审结果。考生应在指定查询时间范围内查询初审结果,有问题及时与招聘单位沟通。
(2)博士研究生及高级岗位初审
简章发布后,山东科技职业学院指定专人不定期查看报名邮箱,进行资格初审。考生也可在报名后与学院电话沟通,提醒工作人员及时进行资格审查。应聘人员应如实填写、提交相关个人信息资料,所提供的材料信息如有不实,一经发现取消其应聘资格。
3.资格审查
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考试方式为“直接面试”、“技能测试”和“先笔试,后面试”的岗位,面试前进行现场资格审查;考试方式为“先面试,后笔试”的岗位,笔试前进行现场资格审查。现场资格审查须由本人办理,不得委托他人。现场资格审查需提交相关证件、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原件现场查看后当场退还。现场资格审查合格的,按要求参加相应考试,经资格审查不具备报考条件的,取消其考试资格。未按规定时间到现场审查者,视为自动放弃。现场资格审查的时间、地点等有关事项另行通知,请及时关注学院官网。
现场资格审查时需提交的证件及材料与报名阶段提交的报名材料一致。
(三)考试
1.笔试和面试相结合岗位
本次招聘,初级岗位(不含实训教师8、体育教师2岗位)采取“先笔试,后面试”的考试方式;中级岗位(不含博士研究生岗位)和体育教师岗位采取“先面试,后笔试”的考试方式。
笔试和面试均采用百分制计分法,面试设定合格分数线70分,笔试设定合格分数线55分。“先面试,后笔试”的岗位,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的方可进入笔试范围;“先笔试,后面试”的岗位,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方可进入面试范围。
(1)面试
“先笔试,后面试”岗位,笔试结束后,面试人选从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中,根据招聘岗位和招聘人数由高分到低分按1:3的比例依次确定。最后一名如有数名考生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确定为参加面试人选;笔试合格人数出现空缺的岗位,取消招聘;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因放弃或取消资格造成的空缺,按笔试成绩依次递补,递补名单通过学院官网面向社会公布。“先面试,后笔试”岗位的面试人选为资格初审通过人员。
辅导员岗位的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面试,体现辅导员岗位特点,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业务素养、逻辑思维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应变能力等。
专业教师岗位、思政教师岗位、实训教师1-7岗位、辅助1岗位的面试为试讲;体育教师岗位的面试为试讲和专业能力测试,面试总分100分,其中试讲占60%,专业能力测试占40%。面试主要考察应聘人员是否具备应聘岗位要求的基本素质、专业知识、理论素养、技能水平以及语言表达能力、举止仪表等。
面试的时间、地点、打印准考证等相关事宜另行通知。面试成绩在面试结束后当场公布。
(2)笔试
“先面试,后笔试”的岗位,面试结束后,笔试人选从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中,根据招聘岗位和招聘人数由高分到低分按1:3比例依次确定。最后一名如有数名考生面试成绩相同的,一并确定为参加笔试人选;面试合格人数出现空缺的岗位,取消招聘;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因弃权或取消资格造成的空缺,按面试成绩依次递补,递补名单通过学院官网面向社会公布。“先笔试,后面试”的岗位,参加笔试人选为资格初审通过人员。
辅导员岗位笔试内容为辅导员工作实务、高校大学生思想政治工作理论与政策、公共基础知识三部分,分别占整个试题分数的50%、30%和20%。
其他岗位的笔试内容为教学基础知识(包括教育学、心理学等专业知识)和公共基础知识两部分,分别占整个试题分数的70%和30%。
笔试的时间、地点、打印准考证等具体要求等相关事宜另行通知。笔试成绩通过学院官网发布。
(3)总成绩
笔试、面试结束后,按照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的比例,采用百分制计算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同一招聘岗位应聘人员出现总成绩并列的,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选;笔试成绩依然并列的,采取加试的方式确定人选。
2.直接面试岗位
根据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本次招聘,面向博士研究生和高级专业技术人员招聘的岗位,采取简化程序直接面试的方式组织。
面试采取答辩的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聘人员与岗位相适应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工作技能和岗位工作应具备的综合分析能力、语言表达能力等方面内容。面试总分为100分,设定面试合格分数线为70分,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的方可进入考察体检范围。面试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面试成绩即为应聘人员的考试总成绩,如果面试成绩相同,则进行加试。面试成绩在面试结束后当场公布。
面试具体时间、地点等相关事宜另行通知。
3.技能测试岗位
本次招聘,实训教师8岗位无须笔试,只进行技能测试。体现岗位特点和专业要求,主要考察应聘人员是否具备应聘岗位所要求的技术技能、理论素养以及语言表达能力、举止仪表等。面试总分为100分,设定面试合格分数线为70分,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的方可进入考察体检范围。本岗位面试成绩即为应聘人员的考试总成绩,如果面试成绩相同,则进行加试。面试成绩在面试结束后当场公布。
技能测试具体时间、地点等相关事宜另行通知。
(四)考察体检
根据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照1:1.5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选,依次等额组织考察、体检。学院将根据实际情况确定考察、体检先后顺序。
山东科技职业学院成立考察体检工作小组,具体负责考察体检工作。考察采取政审函调或现场考察的方式,按照《关于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档案的意见》(鲁组发〔2017〕2号)要求,对考察对象的档案进行严格审核,重点审核“三龄二历一身份”等内容,同时考察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和学习学历方面情况,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资格条件、提供的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对档案存在的问题,认真进行调查,问题未查清、未处理到位的,不予办理入职手续。同时,严格落实《山东省教育厅等4部门关于实施教职员工准入查询工作的通知》(鲁教师函﹝2023﹞35号)要求,依法对进入考察范围人员涉教职工禁止从业相关违法犯罪信息进行查询,经查询不符合入职资格的,取消考察资格。
体检由山东科技职业学院按规定组织考生到指定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应聘人员未按照规定时间、指定医院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对放弃考察、体检资格或考察、体检不合格人员造成的空缺,从其他进入同一岗位考察体检范围的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
(五)公示聘用
对考试、考察、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按规定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核备案,符合聘用条件的,发放《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备案通知书》,凭《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备案通知书》办理相关手续,聘用单位和受聘人员按规定确立人事关系。在职考生原则上应在公示期满起30个工作日内,向山东科技职业学院递交与原单位解除劳动合同证明材料,学院根据考生递交时间办理上述审核备案业务,无正当理由逾期拒不提交与原单位解除劳动合同证明材料的,取消考生拟聘用资格。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不再递补。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关系。
五、待遇
本次招聘的人员为学院控制总量备案制职工,工资、福利等执行国家、省及学院有关规定。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刘老师、李老师
联系电话:0536-8187729
监督电话:0536-8187783
地址:潍坊市西环路6388号山东科技职业学院人事处(办公楼317房间)
邮 编:261054
七、其他
1.在公开招聘组织实施过程中,如遇重大突发紧急状况,必要时可对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并及时通知考生。
2.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教材和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3.岗位条件中涉及的“市级人才工程”中的“市”是指“设区的市”,且不限于所列“鸢都学者”等潍坊市人才工程项目,其他地市的同类型、同级别人才工程项目亦符合条件。
4.招聘岗位有年龄、工作经历以及相关资格要求等时间的计算,均截止至2023年8月3日。
5.未尽事宜,按照中共山东省委组织部、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2023年度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鲁人社发〔2022〕23号)等相关规定执行。
附件:
山东科技职业学院
2023年7月28日